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富山工业园的产业基础及未来产业发展定位,园区决定出台以下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一、保障电子信息产业空间载体。为保障园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发展空间,打造年产值超1000亿元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园区在2025年前规划了面积约10平方公里的产业发展用地。一期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已初具规模,二期规划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招商引资工作正在开展,三期规划面积为5.3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为3平方公里的电子信息产业园生活配套区已经启动开发建设工作。(详见规划示意图)
二、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属于广东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入园企业如达到用地集约的要求,可按不低于园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允许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
三、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全面实行弹性年期出让,经园区认定最高可达50年。推行由国有企业代表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电子信息项目。鼓励中小型企业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使用土地。
四、给予电子信息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及排放标准。园区地处珠江崖门出海口,受纳水体黄茅海铜、镍等污染物含量较低,根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考核要求,空间容量充足,所有新进入园区的电子信息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的标准,不用执行地表水标准。
五、建设专业污水处理厂。为了提高环境质量,增加环境容量,降低园区企业环境风险,园区将按规划建设集中处理电子信息产业污水的处理厂,可以为企业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容量。
六、安排环保扶持资金。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对新引进的投资额超过10亿元或承诺投产后3年内纳税额度超过1亿元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经园区认定后,在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后6个月内,给予300万元扶持资金。投资额低于10亿元或投产后3年内纳税额度低于1亿元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按比例给予扶持资金。
七、安排项目落户奖励资金。对新引进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以上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经认定每1000万美元或每1亿元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5000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项目在本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研发投入、生活配套、贷款贴息、高管补贴等。
八、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电子信息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其中,30%以上的奖励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励。对新投产企业当年度达到规模以上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20万元可直接奖励企业负责人。
九、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后,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园区将对申报企业及通过申报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
十、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研发(R&D)投入占收入比重逐年提高。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给予财政事后奖补,省、市、园区财政合计最高可支持1000万元。
十一、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
十二、支持军民融合创新。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对于军民融合型单位获取相关资质的,按照相关资质情况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或采购项目的单位,按照项目实现金额给予最高10%的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
十三、招商载体建设扶持。园区成立的产业综合服务公司,可为电子信息企业建设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管理费用最高为建设成本的2%。园区也将建设一批标准厂房,为小微企业入驻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四、以商引商奖励。对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引进中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招商引荐单位和个人(公职人员除外)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鼓励电子信息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在我市举办产业峰会、产业论坛、企业年会等“以商引商”经贸活动,经认定给予在我市实际发生费用50%的支持,单场活动最高支持100万元。
十五、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奖励。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在园区设立总部,经核准后给予单个总部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十六、重大优质项目扶持。对新引进的带动性强、属于国内外电子信息行业的龙头企业项目或创新能力强、税收强度极大、发展潜力巨大、能填补我市产业空白的产业项目,或投资额超过30亿元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十七、人才住房扶持。为帮助电子信息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可申请园区共有产权房。园区还将制定青年人才租房补助政策,提供一定额度的租房补贴。
十八、发挥珠海基金扶持作用。珠海市已设立规模为1000亿元的珠海发展投资基金,重点将投向富山工业园等实体经济重点平台,园区将着重引导珠海基金投入到新一代电子信息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全力扶持企业发展。
十九、加快打造4.0版产业新城。5年内投资400亿元,将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区域内的产业服务中心、科创中心、邻里中心、幼儿园、小学、公交枢纽、人才公寓、公园等一批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及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污水处理等
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
二十、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园区成立电子信息产业服务工作小组,为落户的电子信息项目在项目立项、工商税务、土地出让、规划报建、环评审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营等提供一条龙审批服务,特别是在环评审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保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工作中予以全程协助,直至项目顺利投产。
本政策由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开始试行。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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