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下称“深汕产业园”)招商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汕尾举行。会上,发布了《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深汕合作拓展区)招商引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九个部分,十六条支持措施。为入驻园区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搬迁、产值、厂房、企业资质、贴息、人才、用电、企业授信和代办服务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重磅支持政策。
特区就在家门口:打造办事不出园、类深圳的园区优质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在深圳和汕尾两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深汕携手紧密协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设立了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
深汕产业园于今年1月20日挂牌运作。该园区地处深圳产业外溢辐射第一圈层,交通优势明显,拥有“特区就在家门口”的独特区位优势,两条高速可达,同时临近小漠港。园区围绕深圳“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汕尾“3+2”现代产业体系,同时紧抓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建设世界级汽车制造城的重大契机,大力招引新能源汽车配套、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入驻园区。
同时,在园区发展方面将进一步加快园区顶层规划设计,开展园区产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承载力。在市、县的支持下,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基础设施保障。以招商为引领,充分依托深圳对口帮扶优势,开展市、县园区联合招商,利用优势政策,加大企业招引落地扶持。在深汕两市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推动下,加快打造办事不出园、类深圳的园区优质营商环境。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招商措施,推动园区打造成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的优质样板和产业集聚新高地。”
以“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入园投产、以“深圳经验”保障企业入园发展
《若干措施》共九个部分、十六条支持措施,是在省产业转移“1+14”政策体系下推出的市级共建园区招商政策,面向园区主导产业精准导入和培育,覆盖项目招引、建设、投产、达产,以及人才、用电、企业服务等方面,能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使园区形成好的产业发展趋势。
发布会上,汕尾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为入园企业量身定制,特区老区政策相结合,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和创新力度大,具有以“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入园投产,以“深圳经验”保障企业入园发展,以“深汕服务”提升园区营商环境三大特点及亮点。
首先,以“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入园投产。比如第二条款,一次性可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比如第七条款,对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含)以上,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央企总部直投、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业项目等,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出优惠申请(含政府补贴地价50%以上;由政府全额代建厂房,若干年后再回购等)。
其次,以“深圳经验”保障企业入园发展。将引入在园区建设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深圳平台公司运营支持,企业在园区摘地自建厂房、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在项目摘地后,可以由管委会平台公司代建厂房。探索“以租代售”模式,可以由平台公司全额代建厂房,租赁10年后厂房产权可以由企业回购或划归企业所有。
最后,以“深汕服务”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园区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建立一支企业服务专员队伍,为正式落户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一方面,强化要素服务保障,围绕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用气、用工、金融支持、生活配套等要素,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闭环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包保服务保障。对产业项目实行领导干部 “包保” 制度,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让领导干部成为项目“操盘手”,全程参与项目洽谈、签约、开办、上规、上市等服务工作。接下来,园区管委会还将引入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从落户开始,在汕尾市辖区内需要办理的各项行政事务以及部分异地(深圳)办理事项将拥有“一站式快速解决通道”。
多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同发力,为入园企业保驾护航
发布会上,汕尾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充分利用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和新一轮深汕对口帮扶协作的有利契机,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作为,持续推进深汕产业协同发展。一方面,全面提升园区承载力。“我们将充分依托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协作机制,建立纵向、横向对接渠道,做好与深圳市、区的沟通协作工作,用足用好专项帮扶资金,着力破解各类资源要素紧缺难题,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金、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对产业园区及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一批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优化园区空间载体,加快推进海丰产业园扩园备案工作,加快将深汕合作拓展区(天星湖片区)纳入省级产业园区管理步伐,全力争取省支持汕尾市优化调整主平台空间范围,推动天星湖片区享受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政策。”
另一方面,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我们将大力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优化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筑基汕尾一流企业群。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大力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小升规’等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优质企业量身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完善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工作机制。建立优质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面精准服务。”
在招商政策实施过程中,汕尾市投促局将从三方面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合作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首先是强化精准招商,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突出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特别是瞄准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强化与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深度合作,挖掘上下游重点供应商企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其次,强化全代办服务,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构建起“开办企业、开发建设、开工生产、开心满意”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全力推动“专班+团队”模式,构建全流程对接跟进的项目服务体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暖心的“保姆式”服务。最后,强化政策宣传,全面提升吸引力。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梳理编制《汕尾市产业扶持政策汇编》,重点加大宣传园区对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充分利用对接企业,举办招商活动的契机,多举措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园区吸引力,推动对口帮扶合作园区企业享受深圳市惠企政策的先行示范,吹响深汕对口帮扶协作号角,打造特区老区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改革创新示范基地。
汕尾市政数局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一方面,巩固改革成果,全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包括持续深化“春雨润企降成本”,扎实推进“阳光暖企优服务”,深入实施“清风伴企展形象”。同时,加强统筹谋划,全速打造营商环境5.0版。对照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营商环境最新做法,起草《汕尾市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明确打造汕尾营商环境5.0版的工作目标,搭建“1+4+7+24”四级联动机制,围绕“降成本、增活力、优服务、助发展”,从市场准入、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等24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初步提出不动产登记“税费统缴”、“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电水气有线电视网一次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150项具体改革举措。另外,高位部署立法,全面加强营商法治保障。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将《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旨在通过立法来解决营商环境中亟待突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来源:招商网络
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09-13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
2024-07-30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06-0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2024-06-0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2024-05-17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4-05-09重磅!前海15%企税优惠扩展至合作区全域
2024-04-2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
2024-04-2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