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 ...

2019-07-01 14:18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围绕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更快更好服务企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特别是做好五类百强等重点企业、企业高管、企业高层次人才的精准高效服务工作,营造可预期的“贴身贴心”亲商清商企业服务环境,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让企业和劳务工得到实在的获得感,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五类百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名单库动态梳理

(一)精准梳理服务对象。每年梳理产值、增加值、纳税、出口、创新等五类百强企业名单,以及市、区高层次人才名单,建立五类百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动态名单库;五类百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名单库是纳入服务的重点对象。

二、建立企业服务全覆盖机制

(二)建立挂点服务重点企业全覆盖。区领导对五类百强企业和重点项目、124个社区网格长对“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挂点服务全覆盖。

(三)建立小微企业服务全覆盖。通过完善宝安政府在线、宝安通APP等“科技+”线上企业诉求平台建设,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中心等线下服务窗口建设,区企业服务中心、街道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三级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对小微企业实现服务全覆盖。

三、完善企业诉求和“黑名单”动态库机制

(四)完善诉求解决机制和服务闭环。完善企业诉求三级解决机制,街道主要领导、区分管领导、区主要领导逐级解决企业诉求;优化企业诉求收集、分拨、处理、反馈四步服务闭环,实现企业诉求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内、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内限时反馈和跟踪督办。

(五)完善政企即时互动交流平台。通过“一个网站、一个微信群、一个APP、一个热线”(宝安政府在线、企业服务微信群、宝安通APP、政务受理热线)搭建“四个一”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全天候政企即时互动交流服务。

(六)建立“黑名单”动态库机制。各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制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细化分类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黑名单”企业;区经促部门根据区安监、消防、环保水务、人力资源等执法部门提供的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建立“黑名单”企业动态库,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库,不能享受财政资金扶持。

四、改善企业政务审批服务环境

(七)建立“四办”服务事项目录。以为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在2018年10月底前,建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八)提供“最多跑一次”和“一对一”服务。梳理公布进驻政务大厅“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事流程;对申请办理政务大厅业务事项的五类百强企业,设立1号专门窗口,实行优先审批,同时免费邮寄有关证件;设立专职联络员提供“一对一”全程跟踪协调服务。

(九)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和“减证便企”行动。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

(十)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整合政务信息、企业信息,打通数据通道,加快信息查询和共享,主动向企业推送政策、企业征信、资金项目申报等便企便民信息。

(十一)优化审批事项受理和联合办理。进一步优化政务审批事项受理“一站式、一门窗口”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并联审批。

五、增加企业生活设施配套和安全就餐供应

(十二)增加园区生活设施配套。在园区具备条件的闲置用地,允许依法申请建设临时建筑,用于园区食堂、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体育活动场地、医疗场所等生活设施配套。

(十三)构建安全就餐供应体系。在劳务工较集中的工业区,引进社会机制,开办大食堂、配餐中心等就餐供应点,构建可追溯的安全就餐供应服务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大食堂,采取多项扶持措施扩展食堂的功能,丰富劳务工业余生活,配备电视机等视听设备,设置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免费提供报纸、杂志等刊物。

六、保障企业产业发展空间

(十四)动态遴选重点产业库。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且近三年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高成长企业的产业项目,以及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募投的产业项目或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薄弱环节的项目,每年定期按照企业申请,组织用地用房产业遴选,动态纳入重点产业库,结合目前产业用房用地政策,实施产业和空间精准配置。

(十五)引导和规范运营主体开展租赁。对五类百强企业,以及初创科技企业或成长性好的企业,引导物业运营主体(含政策性、社会性产业用房)规范租赁行为,营造良好的租赁环境;区属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可进行定向谈判,依法依规采取公开阳光‘一对一’招租”。

七、保障企业生产生活供电

(十六)加大生产生活用电保障。对五类百强等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展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等符合国家节能政策的项目,放开总量控制。

(十七)增加容量和配网供电质量。按照“电力先行”的增长战略要求,加快推进宝安区“十三五”电网规划各变电站建设进度,增加变电容量;完善输配网结构,优化上级电网,确保供电质量,解决企业用电“卡脖子”问题。

(十八)优化停电计划管理。优化现场作业方案,通过带电作业、旁路作业、临时发电等技术手段,实施不停电作业,减少停电次数,缩短停电时长;实施机组满出力顶峰发电,实时跟进线路停电范围、负荷压减、运行方式调整等情况,全面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八、支持园区内外环境整治提升

(十九)实施园区标准化整治提升。在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引导和鼓励园区运营主体按照特色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园区、中德合作示范园区等模式运营,对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准入,以及园区外观、周边环境和园区内部管理、配套设施等,通过示范,实施园区标准化整治提升。

(二十)实施园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建立“一企一员、一访、一查、一策”四个“一对一”重点企业和园区服务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园区内清扫保洁、绿化管养、路灯照明等工作;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六乱”、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爱卫消杀、灯光照明等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治。

(二十一)优化企业员工公交出行线路。运用大数据,精准优化公交线路,合理配置公交站点;在员工出行高峰期和重点企业园区,安排专门公交线路接驳地铁、高铁等出行交通工具,实现重点企业园区公交线路全覆盖。

九、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优化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二)引导社会资本股权投资。形成总规模超过100亿元的“1+N”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投资。

(二十三)及时出具合规性证明函件。对企业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过程中,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证明其近年守法规范生产经营函件的,区各有关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应积极予以配合,缩短时限予以办理;中介服务机构为此需进行现场访谈的,有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二十四)优化金融超市融资服务平台。线上对接市金融办搭建的金服平台,引入企业征信、评级、风控等功能;线下持续引入金融服务机构,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加强投贷联动,搭建企业路演平台,促进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每年组织20场以上的机构和企业对接活动。

十、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二十五)提供办税知识培训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纳税人学堂”,充分利用微信、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LED电子屏幕、“税务+互联网”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最新的税收资讯、办税操作指导、新政策解读等税收知识。

(二十六)提供申报纳税平台服务。通过纳税申报平台,改造升级企业ERP软件,实现纳税人“一键报账、一键报税”。

(二十七)提供办税“最多跑一次”服务。对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十一、优化企业人才和劳动关系服务

(二十八)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经认定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天予以办结;取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到环节,实现系统“秒批”办理。

(二十九)优化高层次人才认定与补贴发放流程。推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与补贴发放全网化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和环节,实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与补贴发放一体化流程,将审批时限压缩至原来的1/3以内。

(三十)加强企业招聘服务。每年区、街道两级开展不少于100场招聘活动,组织企业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和校企对接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在用工高峰期、周末、节假日有序开展劳务工招聘。

(三十一)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当事人申请仲裁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受理立案,立案后优先安排庭审时间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做出裁决并送达;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力争15天内审结完毕。

十二、优化企业人才住房服务

(三十二)加强企业人才住房申请服务。对区高层次人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精简材料、简化程序,提速提效;对“1000工程”引进的紧缺人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提供免排队、即来即办选房签约服务;对五类百强等重点企业人才定向配租,提供现场选房签约备案“一站式”服务。

十三、优化企业医疗保障服务

(三十三)保障劳务工就近获得医疗服务。在企业集中的工业区和企业集聚的重点片区周边,规划建设社康中心,方便劳务工就近获得医疗服务。

(三十四)提供特色健康知识宣讲服务。定期组织医疗机构向辖区企业提供妇幼健康百场宣讲服务和孕前优生等特色惠民服务。

(三十五)优化高层次人才优质医疗保健服务。在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就医保健绿色通道,为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B、C类企业人才,以及区级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十四、优化企业户籍业务服务

(三十六)实行单位集体户绿色通道办理服务。对五类百强企业开立集体户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直接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三十七)实行入户业务“二免一优”服务。为市、区级高层次人才到区公安分局窗口办理招(调)工(干)、三项政策性随迁入户等户籍业务,提供免预约、免排队、优先审核服务。

(三十八)实行预约上门居民身份证办理服务。对五类百强企业深圳户籍员工在同一批次内实际办理身份证人数在10人以上的,企业所在地派出所提供预约,到企业采集指纹、图像信息,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

十五、加强企业人才和劳务工培训服务

(三十九)实施技能人才免费培训。对五类百强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加强技能、团队管理、沟通管理和心理调适等内容的培训,免费提供职工素质提升培训,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区-街道-社区-园区-企业五级培训体系。

(四十)实施产业人才管理培训。组织企业高层管理者赴境内外开展学习交流,开展“中德(欧)产业合作总裁班”、“领航计划”和“少帅计划”培训项目。

(四十一)实施“劳务工大讲堂”活动。实施“劳务工大讲堂”活动。加强劳务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关怀,举办“劳务工大讲堂”活动。

十六、加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保障

(四十二)保障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非深户籍在我区创业就业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或子女入学时在岗的我区五类百强等重点企业(不含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或五类百强企业骨干人员的子女,申请入读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受宝安区户籍学生待遇参与积分入学。

十七、加强企业文体娱乐服务

(四十三)实施“菜单式”文化配送服务。按照“需求方线上点单,供应方线下上菜”模式,为劳务工提供全新文化服务。

(四十四)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企业文化活动季,开展劳务工美术书法摄影征文比赛及优秀作品展;举办劳务工子女系列之“爱心课堂”艺术培训等专题活动;到各企业园区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开通公益电影微信点映平台。

(四十五)提供文体基础设施支持。根据企业需求,支持企业园区完善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免费提供篮球架、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室内外健身器材。

十八、附则

(四十六)本措施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期间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最新政策措施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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