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为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招商网络
招商“走出去”,谷川联行党建与业务双驱动
2023-09-05进阶招商引资“老法师”: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共性问题和思路对策
2023-09-05驻外招商:学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2023-09-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2023-09-03委托招商:项目落地,底气何来?
2023-08-25总投资50亿!5大项目成功落户广东佛山
2023-08-25招商基本功:像“庖丁解牛”一样研究产业
2023-08-18招商高端局:合肥基层当起“产业链参谋”
2023-08-18招商三万里,从一颗荔枝说起
2023-08-14社交招商“敲门砖”,是不是“掼蛋”?
2023-08-14